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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8

理工医科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福建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科〔2015〕67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校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总数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个,今年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或1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不得兼报);

 二、根据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申报团队及学院需承诺在2年建设期内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500万元(若申报工程中心,则承诺固定资产新增投资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且均需保证提供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

 三、推荐申报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固定研究成员不能与学院现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叠,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请有意申报的学院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附件2-4)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审查相关条件后,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推荐;

 五、评审获推荐的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科技处将在校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统一报到省教育厅;

 六、请有意向的学院或老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后再确定申报。联系人:刘伟榕 ,电话:2183408,18705926606;邮箱:liuwr@xmu.edu.cn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福建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2:建设经费与运行费自筹承诺书.docx

  附件3: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doc  

 

  

科技处   

                           2016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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