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007/t20200730_5334330.htm)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起,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近日科技厅开始征集2021年度指南,征集通知请见附件。征集通知要求“建议的研究方向应是针对福建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的基础研究。请根据各自研究工作的基础和优势提出研究方向建议,鼓励两岸科技合作。”
请各学院按照科技厅的要求,结合学院优势凝练方向,并8月11日(星期二)按时提交至科技处基础办。
(联系人:李荔敏 电话:2181680 邮箱:limin@xmu.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20年8月3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即将期满,我省近期将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为配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好2021年度区域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就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建议的研究方向必须按以下5个领域进行准确归类:
(1)生物与农业
(2)新材料与先进制造
(3)能源与化工
(4)电子信息
(5)人口与健康
2.建议的研究方向应是针对福建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的基础研究。
3.请根据各自研究工作的基础和优势提出研究方向建议,鼓励两岸科技合作。
5.建议内容务必使用规范专业术语,语言精练。
6.推荐单位应注意相关研究方向涉及科研伦理、科技安全及涉密工作的把关。
4.《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福建)申报指南建议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纸质及Excel电子表格文件,请于8月15日前寄发我厅基础研究处。
二、有关事项
1.区域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
2.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省内依托单位可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依惠
联系电话:0591-87882899
E-mail:zhangyh@kjt.fujian.gov.cn
纸质寄送: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编:350003)
附件: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福建)申报指南建议表(Excel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