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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8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的通知》,现将2018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定位清晰,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具有辐射作用。
2、申请单位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备案后应加入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
3、每个学院/研究院原则上只建设一个重点实验室(对于专任教师100人以上规模且具备多个优势学科的学院,可根据不同优势学科申请复数)。同一科研人员只可以在一家重点实验室任职,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重点实验室。
    二、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名称要准确、规范,突出其在某个产业(技术)领域的细分领域,不宜宽泛和过窄,应恰如其分,如以光电领域为例,可命名为“厦门市内嵌式触控面板重点实验室”。
2、各单位要对照已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名单(附件1),细分领域和名称不能与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或类似。
3、重点实验室实行先备案再确认的原则,备案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确认。
    三、相关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报《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附件2),于
2018年4月28日(星期六)前将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11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nxianwang@xmu.edu.cn。

       联系人:王金献
       联系电话:2185633


附件1.已建设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附件2.《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3.《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7〕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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