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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 厦门大学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各学院(研究院):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仅包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原则

1、申报项目类别:省基金申报项目分为四类: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重点资助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申报指南、申报代码详见附件2

2、名额分配: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面上项目90项、青年项目30项、杰青项目10项、重点项目5项。为发挥各学院(研究院)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名额分配依据专任教师数、往年申请资助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科技厅通知精神确定。另根据通知同等条件优先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精神,给我校省重点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3)专门分配各1个面上项目名额(简称省重点实验室项目)。

3、特别说明:请各学院(研究院)务必处理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根据今年的有关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若截止2018622之前未将到期未验收或到期未申请延期(只能申请延期一次)项目清零的学院(研究院)将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二、项目推荐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组织好本单位满足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为规范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单位应遵循以下程序:

1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由各单位自行推荐,建议各单位按科技处通知的推荐数项目加一定量的备选项目并加以排序,以备其他单位名额无法使用时候补申报;

2杰青项目由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至科技处,理工医科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人文社科类学院在符合指南要求的前提下,每个学院推荐数不超过1名候选人,由科技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确定申报人;

3重点项目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由科技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确定申报人;

4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推荐,由科技处统一提交至科技厅。

三、项目推荐原则

为促进学科发展、研究队伍的健康成长,单位推荐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单位推荐的项目需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同

意推荐,表决情况书面提交至科技处;

2、省重点实验室项目需由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

3、由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特殊性(无法转换依托单位、无法变更项目负责人),

博士后人员申报须由本人及在单位须出具保障项目完成的承诺书,并且在项目结题后方可离校;

4、同等条件下,年轻教师优先,重点学科教师优先(在推荐名单中标注);

5、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均视为单位将保障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工

作时间等条件;

6、3年各单位推荐申报省基金的获资助情况将作为新项目申请时名额分配的

重要参考指标。

四、申报总体要求: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总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必须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进行申报,有关使用方法请申请人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

2本次申报项目起止时间:201941日至202241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有自筹经费,需在申报时上传单位自筹经费证

明(自筹经费证明格式见附件4);

4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国内同行专家名

单(省外专家),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人姓名、申请项目名称、须回避的专家姓名、单位、专业方向。以纸质信密封好后提交给科研秘书,由科技处汇总提交科技厅);

5自本次申报起,各类项目均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五、申报进度安排

时间进度

工作安排

528-620

各单位组织并完成面上、青年项目网上申报首次提交工作

528-615

各单位完成杰青、重点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

615-621

科技处组织专家完成杰青、重点项目的校内评审

621-625

各单位完成杰青、重点项目网上申报首次提交工作

620-718

面上、青年、杰青、重点项目的修改完善工作

718-720

上报四类项目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各单位科研秘书

科技处李荔敏(limin@xmu.edu.cn

联系方式:2181680

科技处

2018528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docx

附件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我校省重点实验室一览表.docx

附件4、单位配套经费来源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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