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通知。其中推荐奖励的范围为: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
5、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备注:
1、青年科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具有推荐资格的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根据提名推荐要求向我部推荐,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填写青年奖提名推荐书,撰写提名推荐意见。且该奖项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4、已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5、所有推荐项目推荐前均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且所有申报项目均需要进行教育部成果登记(成果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6、推荐时间
2016年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申报工作,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具体申报项目的推荐号和密码请与科技处阮丽燕老师联系。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2016年5月25日报送至我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联系人:刘爽、马挺、杨健安(奖励) 姬冰(登记)
联系电话: (010)62514679、62510157、62514696 6251465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邮政编码: 10008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在5月18日之前与科技处阮丽燕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189667,邮箱ruanly@xmu.edu.cn.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