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
科学技术奖”及“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全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及“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全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奖励设置及证书颁发
(一)等级设置:特等奖(科技创新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巨大、经济效益可观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单位,每年将从获得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等项目中,择优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
(二)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
二、申报内容
(一)项目:
凡属创新技术、产品、工艺、材料与设计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创新体制与管理成果,社会公益类平台网络建设成果,软科学与论文成果,规范、标准,科普图书与电子出版物等的,均可申报。
(二)科技创新人物:
1.在商业领域的企业管理者及科技人员;
2.在服务于商业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从事理论政策研究、标准规范制定、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的管理者与科研教学工作者。
三、评审范围
(一)奖项项目:
专业评审组学科包括:作物遗传育种与园艺、农艺与农业工程、林业、养殖业、科普、工人农民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企业、轻工、纺织、化工、机械、电子与科学仪器、通信、计算机与自动控制、土木建筑、标准计量及文体科技、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与环境监测、中医中药、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安全生产、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信息化等专业。一级和二/三级学科见《国家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
(二)科技创新人物:
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2.具备适应市场竞争的创新思维,并将创新思想成功应用于管理工作或科技项目实施中,为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拥有不少于三项关于经济理论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标准制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四、申报项目完成人限制条件
(一)项目
同一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科技创新人物
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2.具备适应市场竞争的创新思维,并将创新思想成功应用于管理工作或科技项目实施中,为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拥有不少于三项关于经济理论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标准制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
推荐书原件一份,主件与附件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
(二)电子版
推荐书(含主件部分、附件部分,主件部分为word文档)或光盘一张;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纸质版一份,不需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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