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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6

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今接到厦门市科技局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须知:

(一)评估对象:2015年之前(不包含2015年)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附后)

(二)评估目的:加强和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水平

(三)评估方法:评估专家组审查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报的数据信息、文字报告、附件资料等,通过工作汇报、质询和讨论,形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意见。对评估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考察。

二、评估材料网上填报

(一)本次评估材料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25日之前在厦门市科技局网站完成网上申报。

厦门市科技局网站(www.xmsti.gov.cn):业务办理-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评估—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

【已申报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学院可用原账户登陆】

)需要填报的评估材料:

1、数据统计表(附件1)。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两年发展概况(提纲见附件2)。

(三)纸质材料寄送。请将纸质评估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2016年5月25日之前送至科技处1122室,随材料报送校内公文送审稿(需要中心主任签字),以便办理盖章。

三、评估要求:

(一)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

(二)对评估优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滚动支持;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评估结果将通报各有关单位,并在厦门市科技信息网上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局:彭顺昌2021877  陈小菲2029976  高爱绒2035277

科技处:刘伟榕2183408


 厦门大学参加2016年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序号

工程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合作单位

1

厦门市MEMS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萨本栋微纳研究院)

2

厦门市生物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3

厦门市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4

厦门市海洋微生物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5

厦门市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6

厦门市创新方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7

厦门市数字媒体与创意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8

厦门市无线通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9

厦门市靶点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药学院)

10

厦门市个体化分子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11

厦门市分子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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