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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厦门市科技局推荐渠道
发布时间:2017-11-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全校征集候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所提名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者须是在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科学家,且仍然工作在科研一线。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者论文必须发表3年以上(201511);提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者应用必须3年以上(201511)。

3、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对象须是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传授先进技术、培养科技人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二、推荐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要求,厦门市科技局将采取专家评审遴选办法,择优向国家奖励办提名(名额不限)。凡有意向申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老师,请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jiangmin@xmu.edu.cn(1)项目《提名书》初稿(提名书见附件《工作手册》)(2)项目PPT汇报材料(10分钟)

 市科技局将于11月27日-121期间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提名。


其他推荐渠道(如省科技厅)通知将于近期发布。

原则上推荐获得过省、市一等奖项目,请学院汇总有意申报2018年度国家奖的项目,于11月16日前提交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至邮箱jiangmin@xmu.edu.cn,纸质版盖学院章送至科技处11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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