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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理工医科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7179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和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总体布局要求,属于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的36个重点领域76个细分领域范围(详见附件1:《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目录》,闽发改高技〔2016821),能为解决我省经济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辐射作用。

二、拟申请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研发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2000万元以上;中、高级职称以上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5人,并占研发人员的50%以上;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金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详见附件2:《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高技〔2017167)

三、我校本次共有2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名额,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个。根据福建省高水平研发创新平台联席会议要求,推荐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固定研究成员原则上不能与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复。

四、请获得学院推荐申报的团队,编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3),2017428日之前将申请报告(含完整附件)一式一份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审查相关条件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上报省发改委。

五、为掌握校内申报情况,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请有申报意向的团队在正式编制申请报告前,把申请平台的概况(名称、主要方向、人员队伍)发到科技处邮箱:liuwr@xmu.edu.cn

欢迎各团队提前与科技处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后再确定申报。联系人:刘伟榕 ,电话:0592-2183408

  

附件1: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目录--闽发改高技【2016】821号.pdf

附件2:《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pdf

附件3: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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