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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提交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8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结题报告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9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一、撰写要求

1、自2017年开始,“结题报告”已变更为“结题/成果报告”,结题与成果的内容分别撰写,报告对项目研究成果的类型与采集的格式均提出明确要求,成果统计信息将由系统自动完成;

2、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基金委提供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上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页“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栏目查阅),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二、 提交流程及材料要求:

基金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基金委提供的“填报说明”、“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123)的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经费管理科、科技处及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PDF版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电子化后的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提交给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时间进度:

1、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保证结题报告的经费开支数据与学校年度收支报告相符,所有项目执行期到201812月的项目,开支时间截止至20181220日(星期四)。财务处、科技处将于1231日(星期一)前向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前提供加盖财务处或科技处部门公章的财务决算表,项目负责人需将该表格数据如实填入基金委ISIS系统的结题报告中;

2、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9115日(星期二)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222日(星期五),学院提交截止时间为226日(星期二),若因基金委未审核无法打印纸质材料的可适当延后。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本年度结题工作是在新旧管理办法交替时期开展的,因此请项目负责人及早填报,有问题及时向科研秘书及科技处、科研经费管理科提出并商议解决办法;

2、有向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早要求合作单位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合作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

3、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如有遗忘,请通过系统找回或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各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李荔敏    电话:2181680    

Emaillimin@xmu.edu.cn

  

  附件:1填报说明.docx

2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docx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18版).docx

                             科 技 处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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