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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厦门大学关于申报2019年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厦科合〔20194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切块化管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提醒:

1.请务必详阅通知要求,结合自身优势组织申请;

2.申请项目主要支持应用基础和技术研究,不支持软科学和纯基础研究。

3.切块化经费的支持方式:对我校与本市企业合作项目和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进行补助资助。

1)与本市企业合作项目(不包括技术服务和成果转让),按照每个项目2018年度实际合作到账金额(要求≥10万元)的50%给予研发团队资助。单个项目最大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2)与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20181月(含)后立项,按照每个项目实际已投入金额(截至2019630日,要求≥10万元)的50%给予研发团队资助。单个项目最大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4.根据市科技局文件精神,本年度我校切块化经费400万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年度拟设以下三个项目类型: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青年项目。其中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200万元;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50万元;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40周岁以下)项目150万元。各类项目资助金额按照实际申报情况,适当调整。

1)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要求与本地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企业能为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研发、中试支撑条件,项目成果在企业进行实际应用或产业化。。

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3)

②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内容应包括合作方式、资金投入、利益分成、成果归属及风险分担等,资金投入应包括技术委托方支付委托费用的条款;

③企业转给我校科技合作经费的银行到账证明(不少于10万元);

④项目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材料;

2)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鼓励与台港澳和国外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性强的应用技术研发活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3)

②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内容应包括合作方式、资金投入、利益分成、成果归属及风险分担等;

③项目已投入经费的财务清单(盖财务章)(不少于10万元);

④项目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材料;

3)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项目须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或对外科技合作。

申报材料:同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或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

5.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原则上须从前期已报送我处并转交科技局备案的项目摸底调查表中选取。各学院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产学研项目不超过2项,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不超过1项,青年项目不超过2项。

6.申请人当年度仅能申请1项补助,原则上须没有在研的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

7.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如2018.1-2021.1,并且企业资金到账时间或国际合作资金投入时间必须要落在项目执行期内。

8.同等条件下,对已纳入市科技局技术需求对接项目库项目(附件4)优先支持。

二、申报节点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即日起—2019730

各学院征集项目,申报项目团队登录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222.76.242.166:8022/index.htm),选择“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补助”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731

各学院科研秘书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发送到xiejingfan@xmu.edu.cn

731-82

申请者打印项目申报表、项目补助申报表以及有关附件材料,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相关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转交科技处。

82-93

学校组织遴选

93-915

科技处网站公示,学校网上推荐,将拟立项项目在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上提交,并以公函形式(含申报清单)报市科技局。

 

 

各学院(研究院)联系人:学院(研究院)科研秘书

校方联系人:谢靖凡,邮箱: xiejingfan@xm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厦科合【2019】4号).pdf

附件2、 厦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产学研和科技合作).doc

附件3、项目补助申报表(做到系统终稿).docx

附件4、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企业技术需求汇编(对外).docx

附件5、 切块管理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厦门大学科技处

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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