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30/3578.html)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学院主动作为,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突显组织攻关能力,主管科研副院长和科研秘书要详阅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召集院内专家解读分析指南内容(不清楚部分可直接咨询指南编制专家或通过我处去了解),及时将相应的指南推送给相关的教师,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申报限项要求,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还须出具有关聘用的有效材料证明。
3、时间节点安排详见下表,请注意不同的推荐部门(教育部、福建省科技厅和厦门市科技局等等)针对同一个指南,个别的要求尤其是时间安排不一样,推荐部门的具体通知也一定要认真阅读。
4、特别提醒: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查重!
时间安排 | 提交人员 | 上报材料 |
2020.10.19前 | 个人提给学院科秘 | 《申报项目信息》(附件1) |
2020.10.20前 | 科秘提给科技处 |
相关推荐部门截止日前3天 | 个人提给科技处 | 3000字《预申报书》(在线审核提交) |
推荐部门截止日前 | 科技处审核提交给推荐部门 |
11月27日16:00(科技部截止日) | | 3000字《预申报书》(截止接收) |
12月4日(科技部截止日)前 | 推荐部门提交给专业管理机构 | 1、预申报书;2、推荐函 |
4、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所需附件请扫描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拟好说明材料找我们盖章后再上传,以后再根据情况补交材料。
5、本批次可申报的专项有:(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6、可参考的有关流程和模版(详见附件)。
联系人: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谢靖凡(电话:2184033,邮箱:xiejingfan@xmu.edu.cn)张盛娘(电话:2184033,邮箱:snzhang@xmu.edu.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细则、模版和流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细则、模版和流程20200326.rar
科技处
20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