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厦大科〔2018〕5号),加强对校级科研机构的规范管理,学校开展了2021年度校级科研机构考核工作。依据《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暂行)》,经过机构上报、挂靠学院审核、科技处复核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校级科研机构运行情况及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厦门大学理论物理和天体物理研究所等22个机构为合格。
二、厦门大学特种先进材料实验室为基本合格。
二、厦门大学半导体光子学研究中心等4个机构为不合格。
三、精算学研究中心等12个机构未参加2021年度考核。
2021年度校级科研机构运行情况及考核结果
说明:
1. 本次考核以各机构上交的《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为依据,因机构自身上报信息不完整导致的考核不合格,将不予以修正。
2. 厦门大学特种先进材料实验室没有召开2021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未达到《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每年至少实地或远程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的要求。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4个校级机构,其中厦门大学半导体光子学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海洋材料腐蚀防护研究中心的年度到位科研经费未达到《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未发挥科研平台应有作用;厦门大学--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智能控制与智能计算联合研究中心年度到账科研经费均为厦门大学教师申请的科研经费,共建单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未按《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投入每年250万元科研经费,不符合校企平台建设要求。
4.精算学研究中心等12个机构未参加2021年度考核,学校将予以撤消。
5.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月24日。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科技处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箱:kjcly@xmu.edu.cn
科技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