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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厦门大学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5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申请人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联系申请账号

4.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请申请人在信息系统开放后尽早邀请主要参与者填写个人简历,以免申请时系统繁忙影响填报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37日(星期四)下午17:30

7.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8.  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所在学院对应的学科特点,组织业务专家及科研、财务管理人员成立“基金项目申请专家指导组”,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审查。

       二、重要变化:

       1.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 “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3.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避免计划书阶段产生分歧。鉴于以往有多个项目在计划书阶段与合作单位产生分歧的情况出现,我校要求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含主持和参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在申请时未签署协议或提交未签署协议说明的项目立项后学校将不予盖章。

三、特别说明

1.  科技处提供“202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资料”、基金委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校内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材料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24120日后在我处主页http://std.xmu.edu.cn/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中下载。

2.  2013年起,我校需接收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的基金申请,因此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严格遵守申报的时间节点,科技处也将在翔安校区进行集中受理和审查,具体时间节点请见附件“厦门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3.  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科技处在申请专栏中提供协议模板),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上传至我校科技信息系统联合申请协议模块,经科研秘书初审、科技处复核、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四份。联合申报项目应在31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4.  经科技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技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换。系统重新开放提交的具体时段、时长,将由科技处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5.  科技处寒假期间仍全程接受咨询,面上、青年项目一般问题请直接向科研秘书咨询,杰青、优青、重大、重点项目请提早策划,并告知科技处。

咨询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肖泓芮 张馨予  电话:2181680(寒假转接手机)     

邮箱:jc@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科 技 处

2024115





附件:厦门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截止时间

工作内容

2024115

各学院、研究院公布“基金项目申请专家指导组”名单。

2024215

申请人向各学院、研究院获取ISIS系统申请账号、密码(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申请人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202437

各学院、研究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0243717:30

各学院、研究院提交的项目申请清单(科技处不受理不在清单中的、个人提交的申请书),系统首轮关闭。

202438

科技处在线确认申请书、进行人员情况核对。本轮未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不予进行形式审查。

202431417:30

开展首轮形式审查,审查过程中问题项目可由申请人要求退回。系统第二轮关闭。

202431717:30

开展第二轮形式审查,审查过程中问题项目仅能由科技处主动退回,不受理申请人要求的退回申请。系统第三轮关闭。

2024319

将申请清单、公函报送至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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