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现对我校报送2020年度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微纳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分子诊断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年度报告在颂恩楼科技处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在2021年3月22日前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厦门大学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妍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科技处
联系电话:2183408,1383611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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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