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7〕44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2017-2018年度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2018年1月1日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目的: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持续支持重点实验室发展,提高重点实验室研发水平。
三、评估方法:实验室自主申报,科技局委托机构现场核查、定量评分。
四、评估方式
(一)本次评估材料申报采用网上受理。请参评单位于2019年7月16日之前登陆以下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7月16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厦门市科技局网站(http://sti.xm.gov.cn):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其他-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
(二)评估材料: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表(附件2)。
2、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近两年发展概况(提纲见附件3)。
通过网上审核后,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19年7月26日前报送或邮寄。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5号楼408室厦门市科技服务行业协会。(收件联系人:林小姐 0592-2098276)
五、评估要求:
(一)各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
(二)评估材料在2019年7月26日前未完成纸质材料报送,若专家评估良好以上等级的,最终评估等级下调一级。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未经批准不参与评估的、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年度建设情况统计表报送作为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指标之一。厦门市防火阻燃材料重点实验室等8家连续两次评估优秀的重点实验室,今年免予评估,视为评估优秀。对评估优秀、良好的重点实验室,将予以滚动支持。评估结果将通报各有关单位,并在厦门市科技局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王先生:0592-2119067 15750780796
王女士:0592-6157810 13950185982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2935652
特此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