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协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的通知》(闽科协组〔2024〕1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的推荐评选活动,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主力军作用,繁荣学术,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科技事业发展。由于本次推荐评选限额申报,请各学院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推荐意向表(附件4)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3月19日前发送至huangshunli@xmu.edu.cn。
详情请查看官网《福建省科协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的通知》https://www.fjkx.org/newsinfo.aspx?id=C56D39D1F30D8317。
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592-2189416
科技处
2024年3月15日
通知原文如下:
福建省科协关于推荐评选
2024年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的通知
各有关本科院校,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主力军作用,进一步组织和引导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树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求实创新、业务精湛的优秀团队典型,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实科技支撑,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科协决定遴选一批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中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科普及社会服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如院/系、科/室、厂、站、所、中心、教研组、课题组、研发部、科研团队等)。
二、申报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学风作风。近三年来申报对象及成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综治等有关规定的问题或学术不端、学术道德失范等行为。
(二)注重科技创新,队伍素质、科研能力在业内领先,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并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重要贡献。
2.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3.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和“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脑科学、干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三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申报对象成员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具有较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精神。积极维护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广泛搭建平台促进成员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成长成才。
(四)原则上科技工作者应占申报对象集体人数的60%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应占一定比例),且主要技术队伍稳定,在本系统或本行业或本单位是先进标杆。集体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程序。采取所在单位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其中,省直有关单位、有关本科院校、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对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推荐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包括设区市属高职院校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本科学校、民营企业等非公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
(二)遴选、推荐名额。省科协今年将评审授牌一批“福建省科创先锋号”,有效期三年。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标准。各推荐单位要对照条件要求,严格程序标准,坚持面向科研生产一线,坚持以申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经推荐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所推荐集体的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强化工作宣传。注重将评选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团队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创新争先、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申报情况、推荐程序、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申报表》、《2024年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申报推荐对象汇总表》报送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有关表格可从省科协门户网站(http://www.fjkx.org/)“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王大飞、曾金枫,电话:0591-86270619、86270615,邮箱:gzyx530@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401。
附件:1.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申报表
3.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申报推荐对象汇总表
福建省科协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闽科协组〔2024〕18号 福建省科协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福建省科创先锋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