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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责简介

科学技术处(简称科技处)是学校的自然科学类科技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科技管理工作。

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制定学校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学校科技发展长远规划;

2、制定和实施学校科技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

3、组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工作,负责科技项目及经费的日常管理;

4、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各类横向科技合作;

5、负责学校技术合同的审查、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经费使用管理等;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归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等;

7、负责论文、学术著作等科技成果的统计;

8、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授权专利的管理等;

9、负责组织科技人才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基地、校企联合实验室、校内外中试研究基地的建设规划、申报和管理;

11、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南强学术讲座(理工医科),负责学校的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工作以及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统计、科技考核和科技评价制度的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