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来产业领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7-2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来产业领域)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登录厦门市科技局网页查看详细指南通知(网址:https://sti.xm.gov.cn/xxgk/tzgg/202407/t20240723_2880007.htm,项目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现将有关重要事项提醒如下

一、支持的产业领域及重点方向

1.第三代半导体、2.前沿战略材料、3.氢能、4.储能、5.新一代人工智能、6.未来网络、7.空天开发、8.深海开发、9.基因与生物技术(各方向研究目标、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2)

二、项目类型及主要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

1.主要支持促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项目,项目主要研发活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地点应在厦门市域内。

2.项目支持金额: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储能、前沿战略材料、新一代人工智能、空天开发领域,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单家最高100万元,其他单位单家最高500万元。

3.支持数量: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新一代人工智能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4个;氢能、储能、空天开发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2个。

4.牵头单位须为在厦注册的企业,每个项目最多允许4家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可按需设置不超过4个子课题,每个参与单位单独承担一个子课题。

6.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研究内容应体现其实质性技术支撑作用,不鼓励以发表论文数、Ⅱ类知识产权数作为考核指标。

(二)重点项目

1.项目主要研发活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地点应在厦门市域内。

2.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战略材料、氢能、储能、新一代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空天开发、深海开发、基因与生物技术每个领域立项数不超过3个。

3.申报主体要求为在厦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每个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申报,其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或重点培育研发机构。

4.项目扶持方式为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扶持。(该类项目执行期间需自行垫资,验收通过后科技局才拨付经费,如需申报务必提前落实好资金来源,相关规定请查看附件5);单个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其中申报企业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重点培育研发机构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1:1。

5.项目不下设子课题。

三、项目预算填写要求

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我校的间接经费需要按要求做足!间接经费应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如无法正好做到30%,请取最接近的数值。

因厦门市科技局项目申请书和合同书中只有项目总预算,无各承担单位分预算,请将厦大部分预算表作为联合申报协议附件。若项目申报时厦大部分预算表未盖章,则在项目确认立项后应补充提供牵头单位盖章的预算表。

四、其他

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以及相关材料模板可登陆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下载,联合申报协议模板可参考附件4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有意参与申报的老师请于(9月1日前)告知学院和科技处。


科技处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来产业领域)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附件2 2024年厦门市未来产业领域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支持方向.doc

附件3 202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doc

附件4 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附件5 厦门大学申报后补助项目垫付经费管理规定.docx

附件6 关于后补助项目垫支经费的流程说明.docx